為優化回饋金管理與帳戶使用體驗,本公司將自 2026年1月1日 起正式實施《回饋金使用規範》。
本公告發布日期為 2025年12月1日,並設有 30天宣告期,以利廣告主提前了解與調整回饋金使用安排。
※生效時程與適用範圍
- 公告日期:2025年12月1日
- 正式生效日:2026年1月1日
※適用對象說明:
- 2026年1月1日(含)以後新發放之回饋金:將全面依據本規範執行。
- 2025年12月31日(含)以前已歸戶之回饋金:
- 自2026年1月1日起計算4個月效期(至2026年4月30日止)。
- 若至效期屆滿仍未使用完畢,剩餘金額將於2026年5月4日自帳戶中扣除,不得要求補發、展延、折現或兌換其他服務。
*請廣告主於2026年1月1日前留意帳戶中既有回饋金狀況,以避免影響使用權益。
《回饋金使用規範》(2026年1月1日起生效)
一、性質與用途
- 回饋金為本公司提供之帳戶獎勵,於廣告平台內效力等同現金折抵新臺幣。
- 僅限用於本平台指定用途(如廣告投放),不得折換現金、移轉至其他帳號或挪作其他用途。
二、使用效期
- 回饋金基本效期為歸戶日起算90天。
- 實際使用天數仍以各活動專案公告為準,若活動另有規範,則依其公告內容執行。
- 回饋金自歸戶日起算 90天,逾期未使用完畢之回饋金,將於第91日自帳戶中扣除,不得要求補發、展延、恢復、折現或兌換其他等值服務。
- 因例假日或系統批次作業導致入帳或失效時間延後者,請以帳戶實際紀錄為準。
三、部分使用規則
- 回饋金折抵以實際廣告花費金額為準。
- 若於效期內僅使用部分回饋金,剩餘未使用部分於效期屆滿時即歸零且不得延展。
例如:獲得回饋金3,000元,90天內僅使用2,000元,剩餘1,000元到期後將逕行扣除。
四、帳戶與資格限制
- 回饋金僅限符合資格之帳號使用,不得跨帳號或他人代用。
- 若帳號發生違規、異常操作或違反平台規範之情事,本公司得取消該帳號回饋金發放或已歸戶金額。
五、歸戶與查詢
- 回饋金將依活動公告時間歸戶,實際入帳日以系統紀錄為準。
- 回饋金入帳及失效時間如因系統批次或假期影響,請以帳戶顯示為準。
六、其他
- 本公司保留隨時調整、暫停或終止回饋金發放及使用規範之權利,並享有最終解釋權。
- 遇系統異常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正常發放或使用,本公司得依實際情況處理。
※重要提醒:
請廣告主務必於2026年4月30日前使用完「2025年12月31日以前歸戶」的回饋金,以免因效期而導致自動扣除。